▶什麼是鮭魚計畫?
「在這麼嚴峻的時期,我們更應該要扶植畢業生們。年輕族群能夠成長,實踐大學才能夠傳承發揚!」因為推廣教育長的一席話,促使了鮭魚計畫的啟動。
鮭魚小時候在河川中長大,成年後游向大海,探索世界一圈後又從海洋中迴游到出生的河川,完成循環。每位在實踐大學的學生就像準備游向未知大海方向的年輕鮭魚們各個充滿動力與活力,卻有可能能量不足被浪潮阻擋而裹足不前。鮭魚計畫的誕生就是讓剛畢業或是將畢業的學生們能培養更豐沛的能量,與畢業生們一同迎接畢業後的挑戰!推廣教育部長期致力於培養學生養成四大核心能力,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更能實現理想價值。藉由鮭魚計畫養育畢業生的創新力,更期望將來成年的鮭魚們迴游扶植幼年的學弟妹們一同成長!
▶申請與甄選
一、申請資格與對象
1. 為扶植年輕世代,申請對象實踐大學108級、109級應屆碩、學士畢業生(含6月畢業)為主,系所不限,國籍不限(此計畫無法申辦學生簽證,請非本國籍申請者留意),僅供個人申請
2. 同一人至多選擇一門主修作為申請項目,且以一次為限。經審查通過始獲免費培訓資格(主修課程細節詳見培育方式)。
二、申請文件
1. 申請表及書面審查資料
2. 聲明書
3. 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或自我介紹的短影音影片 (已申請過其他計畫者可提出過往之成果作為加分項目)。
三、申請方式
1. 主辦單位: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 電話:(02)2533-8688
2. 報名時間:自2021/01/01 00:00起,至2021/03/31 23:59止。
3. 受理方式:採線上mail寄件方式辦理,填妥申請表格,連同表格內相關檔案,於受理時間之內寄至收件信箱。
4. 收件信箱:eec@g2.usc.edu.tw
信件主旨標題:【2021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鮭魚計畫徵選-姓名(申請者之真實姓名)】。
5. 完成寄件請來電確認,若有缺件或不符規定者,恕不受理甄選。
*提醒申請表格簽名處請親簽(可掃簽名電子檔放入表格),勿使用電腦打字。
四、甄選方式
1. 採公開徵件,由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召集教師學者甄選之。
2. 以個人申請,正取數名(以各課程訂定),備取若干名。
3. 書面審查:資料完備及符合規範。
4. 面試複審:日期將於書面審查後個別通知,進行面試複審。
審查項目與比重分配如下(詳如附件):
(1) 個人簡歷及畢業證書 10% (必要)
(2) 未來規劃計畫書 30%
應包含課程期間與課程結束後之預定安排,並提出至少一場回饋活動之規劃(如工作坊、推廣課程、展覽活動等),此回饋方式亦將為課程發表之評核重點,請依自身能力評估達成。
(3) 歷年與自身領域相關之紀錄資料或作品集 30%
(4) 特殊表現及榮譽事蹟 30%
過往重要之具體事蹟、展演實績、志工活動、曾獲其它補助計畫申請與執行成果等。
五、甄選結果
預定甄選數名實踐大學畢業生,甄選結果最晚將於4月底公告於實踐推廣教育部網頁,並同時以書面與電話個別通知獲選者。
▶培育方式
.培育期間除了初次繳交押金後(請見配合事項),皆無需繳交必修與主修課程之學費(個人創作材料費用須自理),僅需配合回饋方式即可免費培育。
.培育期間如有其他相關合作專案將優先任用。
.培育期程:視各主修而訂,暫訂於2021年6月起至2022年7月止。
.培育課程:分為必修與主修課程,培育皆不含學位與學分。
.必修需依本部安排,如已有相關經驗者可免修,另須提供佐證)
主 修 選 項 一 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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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期間,須配合本部規劃時程之創作發表、座談等各項展演活動及共同宣傳事宜。(依各主修訂定)
▶評核方式(細節將於錄取後另行通知)
1. 課程考核(期中):運用課程所學製作影音學習紀錄及成果。
2. 課程發表(期末):由主辦單位統籌成果發表之形式,與課程學員共同策畫展覽主題,辦理成果展時間依當年度規劃訂定。相關創作與作品費用由課程學員自行負擔。
3. 繳交成果報告:課程期滿前兩週以書面與電子檔方式繳交成果報告。
▶配合事項
簽約合作:獲選課程學員應於結果公告日起7日內(不含假日)至主辦單位簽署同意書並繳交押金,未於期限內簽具完成者視同棄權,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
押金費用繳交 押金:學員應於簽約時同時繳交押金6000元,押金將於課程結束完成履約事宜後退還。
合約期滿尚有作品、成果報告未繳清者,將於簽約時另行說明。
▶獲選之培育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1. 須與本部簽訂合約書,並於合約書規定期限內完成課程;若因故無法如期完成課程,除獲得本部同意外,均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不得有任何異議。
2. 培育期間學生若因特殊狀況必須中途終止計畫者,應事先徵得本部同意,不可無故缺曠。
3. 培育期間,須配合空間使用之規範,不得擅自配置。
4. 培育期間,應配合課程之相關考核、發表及結案事宜。
5. 培育期間如需製作作品或創作,其作品之所有權歸培育學員所擁有,本部惟有該作品成果照片、影音記錄之發布曝光權力。
6. 應遵守本部及合約之各項規定。
▶提前終止合約
如有發生下列之情形,本部將提前終止合約,亦無法後續合作:
1. 其資格如事後經檢舉或查證發現不符本計畫之規定者。
2. 培育期間屢次違反管理注意事項經勸不聽者。
3. 著作及計畫侵害他人著作權者。
4. 未進行「課程考核(期中)」者,或經專家於課程考核後未達標準之培訓者。
5. 培育期間及結業後均不得從事危害本部名譽之情事,並應遵守各項規定,若因前開情事致使本部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應對本部負全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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